陵川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 知 识 问 答一、什么是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 答: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是我县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即:到2022年底,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上证件齐全、产权清晰、已缴清各种税费的房屋要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确权颁证清零。 二、清零行动有哪些“绿色通道”? 答:为推动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工作取得实效,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特地为清零行动工作开通了以下四种绿色通道: 1.“进小区集中办理”:每个小区集中有10户左右申请材料齐全、有办理首次转移登记意向的住户时,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会进小区为住户集中办理。 2.“节假日预约服务”:只有节假日才有时间办理首次转移登记的住户,通过预约可选择在节假日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付海燕,预约电话:18235691638) 。 3.“代理办理”:夫妻之间一方长期在外打工的可由另一方凭结婚证代理办理;夫妻双方长期在外打工的可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代理办理;申请办理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业务的可委托开发商代理办理。 4. 住户申请办理首次转移登记时如果联系不到开发商,可在准备好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依据《关于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进行登记。 三、住户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会造成哪些影响? 答:1.住户长时间不办理首次转移登记,在开发建设单位撤离或者注销后,会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3. 因二手房买卖而取得房屋的住户,因卖方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而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会因产权纠纷而导致经济损失。 四、“绿色通道”截止时间? 答:上述绿色通道是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依据清零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办理决定,特地为清零行动工作开通的“绿色通道”服务。清零行动工作结束后,“绿色通道”随之关闭。 不动产首次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购房人应同房地产开发商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受理窗口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书上要有开发建设单位的公章、法人签字或手章。购房人和开发商代理人需现场签字。 2.身份证明; A.购房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B.开发商提供开发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开发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过一次后不再重复提交) 3.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书为开发商首次登记后的证书,由开发商提供。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购房者开具发票后,购房者到开发公司领取发票,然后拿上发票和购房合同到行政大厅税务窗口缴纳契税后,领取完税凭证。(契税缴纳比例:90平方米以下,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都是购房款的1%;90平方米以上:第一套房是购房款的1.5%,第二套房是购房款的2%。) 二、受理人员收到双方提供的申请材料,经查验真实有效并现场询问登记事项后,录入登记系统,向购房人出具“受理凭证”。 三、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后,购房人持受理凭证和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收费发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缴纳登记费(住宅80元、商业550元)。 四、注意事项: 开发商存在的,由开发商配合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开发商不存在的,购房人准备齐全资料后可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开发商拒不配合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采取司法或调解程序,购房人可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单方提出登记申请。 如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咨询业务,可拨打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电话: 0356-6209586; 如办理过程中遇到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配合办理、“搭车”乱收费的情况,可向县纪委监委进行反映: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电话:0356-6204925;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356-6205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