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土地性质不同提供相应资料) ①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原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原件) ③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④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原件) 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原件) ⑥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包括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原件) ⑦依法应当纳税的,提交完税凭证。 【办理时限】即来即办。通过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信息共享等措施全面推行交地即交证改革持续走深走实。 【收费标准】 1.登记费: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2.工本费:第一本免费,增加一本加收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