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转移登记 (单位集资建房)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相关委托资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审批手续(原件) 4.单位与个人签订的买卖契约和集资单位出具的集资建房情况说明(原件) 5.单位出具的职工拥有全部产权证明(若单位未办理首登,可提供首次登记资料、直接转移到职工名下)。 说明:需要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包括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原件)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本 工本费:第二本加收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