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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登记

2020-09-16 陵川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适用】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国家有权机关的嘱托文件依法办理查封登记的,适用查封登记。

【嘱托查封主体】

嘱托查封的主体应当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

【嘱托材料】

1、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其它必要资料:(原件)

①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②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

③公安等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有关文件。

【审查要点】

不动产登记机构接收查封文件后,应当要求送达人签名,并审查以下内容:

1、查看嘱托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并与嘱托查封单位进行核实。委托送达的,委托送达函是否已加盖委托机关公章,是否注明委托事项、受委托机关等;

2、嘱托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

3、嘱托文件所述查封事项是否清晰,是否已注明被查封的不动产的坐落名称、权利人及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号。被查封不动产的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是否一致。

【其他说明】

1、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对查封机关送达的文件进行实体审查。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不动产权利人、范围和内容不明确的,或者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书面告知有关司法机关或有关国家机关,但不影响协助执行;

2、因两个或以上嘱托事项查封同一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为先送达查封通知书的嘱托机关办理查封登记,对后送达的嘱托机关办理轮候查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嘱托机关嘱托文书依法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

3、不动产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查封登记自动转为查封登记,预查封转为正式查封后,查封期限从预查封之日起计算;

4、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房屋及土地登记部门对同一宗房地产分别受理房屋、土地查封的,按照原受理查封的时间确定轮候顺序。

【办理流程】即来即办

嘱托→接受嘱托→初审→登簿

【收费标准】

免收


 

主办单位: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陵川县黄围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