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明细表 |
收费标准 | 适用情形 | 收费依据 |
免收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 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 【2019】45号 |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小微企业需提供工信局的认定证明); |
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 |
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
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
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
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登记的。 |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
减半收取登记费 (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 | 申请不动产异议登记的;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 【2019】45号 |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 |
收取工本费 (10)元 | 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 【2019】45号 |
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
收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 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 【2019】45号 |
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80元∕件) |
其他需要注意的 问题 | 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按1件收取;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按多件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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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本费仅涉及证书,登记证明不收取工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