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预告+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不动产抵押和主债权标准合同表(原件) 5.预告登记约定书(原件)(合同、抵押标准合同表或其他申请材料中有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单独提交) 说明:1、申请人需承诺《不动产抵押和主债权标准合同表》内容与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内容一致。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主债权合同与抵押合同文本。 2、首次预告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