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的覆盖范围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原则,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经过十年不懈努力,我国已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构建了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但由于我国产权登记体系与国外不同,我国土地重点登记范围是用益物权,虽然国有土地所有权登记基本做到全覆盖,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还未实现全覆盖,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正在登记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