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抵押登记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材料】(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不动产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4.不动产抵押和主债权标准合同表(原件) 说明:1、申请人需承诺《不动产抵押和主债权标准合同表》内容与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内容一致。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主债权合同与抵押合同文本。 2、抵押反担保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民间个人之间借贷需提供规范制式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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